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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律师事务所的心得体会5篇

在深刻了解到不一样的含义后,我们都需要好好的记录心得,你一定也知道高质量的心得体会是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的,以下是58心得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去律师事务所的心得体会5篇,供大家参考。

去律师事务所的心得体会5篇

去律师事务所的心得体会篇1

“天下之事,闻者不如见者知之为详,见者不如居者知之为尽。”通过这次的两个多月的实习工作,我深刻地明白了这个道理。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位于浦东的三石律师事务所,主跟江律师实习工作。事务所并没有因为我年轻,尚未大学毕业,而随便给我安插个无足轻重的闲职来敷衍了事。江律师和蔼可亲,对我悉心指导,而其他律师也给予了我许多帮助,正由于他们的倾囊相授,令我开拓了眼界,对律师领域的工作有了相当深入的了解,了解到了这个行当的意义,其中的个中曲折,使我将来从事这个行当,或者其他与法律相关的行当时,能够更加得心应手。总体来说,这次实习相当有意义,对我帮助很大,实践出真知嘛。

下面我就通过这次实习的经历,来谈谈我的收获:作为大二刚毕业的学生,实习工作的机会少之又少。这次炎炎夏日,连着二十多天的高温,对我来说还真是考验呢。抛开法律版块的知识不谈,在这次实习中,每天的上下班对我就是一种锻炼了。我体会的金钱的来之不易,父母每日为生活奔波的辛劳。不由地,我在家中的家务也做得多了起来,时常帮着父母打扫卫生,准备饭菜。我感觉不仅大脑充实了,身体得到了锻炼,也精神也得到了升华。

刚进事务所,一张张陌生的脸孔着实让我有些恐慌。要让这一张张脸变得熟悉起来,让这一张张脸变得和善、可亲,变成会心的欢笑和帮助的善意,而不是伪装的面具,甚至是附上了屏弃、厌恶的表情,对我也是一种锻炼。平时同学之间,由于大家都没有真正踏上过社会,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间,总是略显稚气。

我们会为一点小事,一句无意间的话语而争辩不休,但一旦遇到困难时,我们又会互相帮助。在学校里,我们展示的是真实的我们。但我知道,在社会里,就是纯粹的尔虞我诈了,在一张张面具之下,心灵都是被纱布厚厚的纱布盖上一层又一层的。当然,这么说可能有所夸张,但人际交往确实是我这次实习中的一大课题。我始终保持面戴微笑,主动地向其他律师们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帮他们倒茶,有机会的话打扫会卫生,没几天,我和他们就打成了一片。他们也放心地把一些手头工作交给我去做。负责知道我的师傅,江律师也带我出去,参加咨询、会见委托人、会见当事人、调解、庭审等等。从人际交往而言,我确实获益非浅。

转到工作上,则比较简单了。律师的工作和背背法律条款确实是两码事。律师的工作重头应该就是见委托人吧,这类事情可不是能给我经手的。我的实际工作是整理文书。江律师细心教导了我格式的写法,然后把他积存的一大堆资料交给了我。内容虽多,但熟能生巧,没几天,这些法律文书就都搞定了。其他律师也把他们积存的档案拿了出来,有的律师可真够邋遢的,居然夹着自己的律师证的复印件,我差点把它当证据整理起来。

其实作为律师,在事务所呆的时间并不多。来事务所咨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他们一般都是到处奔波,“拉生意、谈生意、做生意”一个律师这么解释的。所以纯粹呆在事务所里,能学到的东西还是相当有限的。幸好江律师经常带着我出去走走,让我眼界大开。比如去监狱会见当事人,我就了解到了律师的谈吐技巧,教当事人如何去应对,等等。根据科尔伯格的“道德辨歧”理论,人为了寻找善恶的平衡点,永远是往善恶两端不断徘徊的过程。

去律师事务所的心得体会篇2

又到一年总结时,不同的只是这次是对我近一年的实习律师工作的总结。发自内心的讲,我要非常感谢律师事务所给我实习的机会,尤其是在实习期对我予以了极大的关照,让我有机会参与各类案件的办理,尽快熟悉律师的实务操作程序,这让我有了开始律师理想的良好基矗也非常感谢主任和同事们的帮助和教导,让我认识、理解律师行业、也正慢慢的融入进律师行业;尤其是律师事务所有这么好的学习和相互交流的氛围,使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正逐步的提高,从而更快的适应律师这一职业。名为年终总结,但实习期也接近结束,以下寥寥文字,算是对自己实习期工作的梳理和对未来执业的规划吧。

一、做“人”

要做事,先做人。做律师也不例外。虽然我在做律师之前有过四年的高校教师的工作经验,身上也沾染了许多自由知识分子的“习性”,但是我对重新开始的职业规划的思路还是比较明确,那就是事事都要重新开始。早上提前到单位打扫卫生,下班之前一定将今天的工作做完,给被接待的当事人端茶倒水,主动帮助执业律师处理案件的细枝末节而从不计较报酬,这些每样都能圆满完成;勤勤恳恳、认真负责、小心谨慎、诚信做人,也样样都不能少。回过头来看这一年的律师实习期,我可以自豪的告诉自己,这些我都做到了。

二、做“事”

一年的实习律师经历,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细节决定成败。从避免法律文书中出现哪怕一个错别字,到装订打印材料是订书钉不能有一点偏差;从案例分析必须关注每一个细微的法律问题,到阅卷必须查清每一个事实情节,无不体现作为一名律师的执业态度和素养。虽然在从事律师这一职业之前已经做好了充足的思想准备,因此不会经历远大理想与律师现实的巨大心理落差,但是每天忙忙碌碌的工作,却很少停下来思考自己对于细节的关注程度,虽然知道自己在细节的处理上仍然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是也很少进行总结。在这一方面,所里的同事给我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大家乐观积极的心态、融洽的氛围、勤恳务实的工作作风、专业上精益求精的学习钻研精神……对我产生很大的影响,我对细节的处理也更加到位,尽管这种转变是潜移默化的。

三、做“律师”

正如我在我的博客副标题中写到的,“漫漫实习路,我始终告诉自己我是怀揣着一种理想在做律师”。我自始至终都是把律师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去经营,而不是将律师作为发家致富、满足自尊心的暂时的一项工作。

近一年的时间以来,我作为一名实习律师跟随所里的各个律师办理各种业务。在刑事案件领域,参加z姓被告人盗窃罪辩护,被告人被判缓刑;参加了d姓当事人强奸罪、抢劫罪的辩护,案件以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告终;参加l姓被告人诈骗罪辩护,案件以检-察-院撤回起诉终结;参加c姓当事人保险诈骗罪二审辩护,案件以二审减刑二年判决终结。同时还参加了其他数十起刑事案件的阅卷、调查取证、书写辩护词等工作。

在民事案件领域,参与代理了山东省第一例三鹿奶粉事件受害人索赔的民事案件,还参与了其他数十起人身损害赔偿、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矿产转让合同纠纷的案件,已经熟谙于各类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在行政和非诉讼领域,参加了数次法律顾问谈判,参加了l姓当事人诉某市国土资源局、某县政府、某县国土资源局的系列案件的庭审。

诉讼经验的增加使我认识到,做律师最基本的态度是勤奋和认真。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律师是典型的自由职业者,其实不然,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

四、做“好律师”

就像大学教授也分三六九等,律师也是这样,每个律师走的路不同,每个律师给自己的定位也不同,自然也有“好律师”与“坏律师”之分,不然何来净化律师环境之说呢。我想,既然把律师当作一项事业来经营,那么自然应当走一条规范的律师成长之路,尤其是对于我们年轻律师而言,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之下,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第一、培养自己的终身学习意识和能力。虽然有11年系统的法律学习过程,但是在涉足律师行业之前一直停留在法律规范和法律理论的层面,并没有真正的接触实践中的法律。一年来,通过办理具体的律师业务,我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上的法律”与“实践中的法律”的差异。当然面对律师行业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加,面对越来越专业化的律师分工,我也确实确实的感觉到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的匮乏。因此,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培养自己终身学习的意识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第二、诚信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在律师营销观念大行其道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律师却都忽视了这样一种道理:“真诚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才是自己最有效的营销方法。”作为一名实习律师,案源对我来说当然是最重要的,但是我始终有一种意识,那就是“不能为了案源而案源”,绝对不能做一个挑诉煽讼者。在采取非法律手段能够有效解决纠纷的情况下,绝不建议当事人采取法律手段。总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当视当事人的利益为先。

第三、尽职处理每一件我所代理的案件。我很庆幸自己能够接触到各种不同类型的案件,不论案件是哪一种类型,也不论案件是大是小,我都一视同仁,尽职处理每一个案件。这不仅可以使我尽快熟悉各种类型的案件的办理流程,也使我积累了一定的潜在客户。给当事人留下认真负责的印象,我想在当事人今后选聘律师时会为我加上不少的筹码。

美国著名的上诉审辩护律师德肖微茨在他的小书《致年轻人的一封信》中谈到了一个话题,即“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至少在一部分人的观念里,“好律师”与“好人”是多少是有些矛盾的词汇。我也曾经参与过为强奸犯罪、杀人犯罪和抢劫犯罪的当事人辩护,对此也有了一定的感受。其实,律师作为辩护人,法律授予的职责就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出被告人最轻、无罪的辩护意见。从这个角度来看,在实践中,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上发表一些在常人无法接受的观点,其实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因此,做“好律师”,也做“好人”,并非价值选择问题,也非是否忠于当事人利益问题,而是个人从业道路的选择问题。

五、做“大律师”

大律师,算是我给自己的未来的职业规划。

一年来,自己参与了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这帮助我扩大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让我对律师这一职业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也让我更加坚定的把律师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来经营。虽然通往“大律师”的道路充满艰辛,要面对无数的波折,克服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但是我坚信,“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我必能开拓属于自己的“大律师”的天空。

去律师事务所的心得体会篇3

本人非常荣幸参加了自治区律师协会举办的实习律师岗前培训班,首先感谢自治区律师协会提供求知的平台和贴心的服务,良好的组织安排赢得了学员的一致好评。其次,感谢众多在百忙之中前来授课的司法厅领导、律协领导、资深律师等,你们丰富的学识、广博的阅历、深厚的法学涵养、活泼的教学方式不仅为学员们提供了营养丰富的法学知识大餐,更让我们深刻的感悟到了法律共同体坚守的法治精神与秉承的济世情怀,你们的努力,不仅让学员们汲取了知识与技能,而且感悟到了做人做事的道理。对于你们卓有成效的管理与服务,深表感激。

此次培训,让我获益匪浅、感触良多,总结如下:

一、恪守律师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对于律师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不仅要认真学习,还要深刻体会,它是每一位执业律师必须遵从的职业操守,是执业律师的底线要求。遵守律师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既是律师协会的告诫,也是律师法的要求。破坏执业纪律,无视执业道德,不仅要受到行业处罚,还有可能受到法律的追究。对于律师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我们必须始终铭刻在心。

二、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律师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良好的自身修养,深厚的法学功底,才是律师的立足之本、执业之基、力量之源,而这一切的获得,离不开日积月累的学习,离不开点点滴滴的修行。年轻律师要准备3-5年的时间,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底线,搞好专业功底,提升自身素质。

三、坚定执业信心。坚持“律师梦”就是坚持“中国梦”,律师是法治中国的重要参与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维护者,律师业的兴旺发达,将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推动力量。作为一名即将开始执业的实习律师,我们更要信守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始终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执业的立足点与出发点。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市场经济理念深入人心,律师的业务领域不断扩大,律师服务市场也前景广阔。同时,国家的民主法治不断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得到优化,执业权益更有保障。我们要坚定信心,律师行业的未来将会更加美好。

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脚踏实地,每一位实习律师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华丽篇章。

然而,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首先,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中国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目标总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尊敬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

其次,中国的律师队伍普遍要比法官队伍整体法律技能高。这样高水准的律师在向低水准的法官阐释法律时难免会出现彼此的理解差异,又因为法官的“权利文化”作怪,律师往往在这一“博弈”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进入律师这个行业它的门槛水准高,原先的法官人员聘用制度都是内部考核,而让自己考自己并因此而得到晋升的制度他的弊端是显现的。而律师的行业准入度还是律师资格考试,而律师资格考试的试题难度和考核水平当然的要比法官的高许多。我们也当然不能以偏盖全的就说法官的水准低律师的水准高,而仅仅是说这个准入的尺度至少说明了他们的前期能力水准的不一。第二就是法官的工资待遇由国家负担,对于法官的社会保障要比律师好的多,某一职业的待遇和薪水好且还没有对此相配套的考核制度,那么此种职业人员业务水准的上升几率即会很少。律师是自谋生路,他们的生活保障完全是靠他们自己的业务水平,而且自己的业务水准总是和自己的生活水准相挂钩,而在法院有的法官即使业务水准不强他还一样的可以过上有保障的生活,就因为他处在这个被行政所垄断的体系中可以享受到垄断所带来的利益。当律师和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认知不一样时,虽然律师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可具理纷争,但此种纷争的结果有时在还没有开始纷争时就已注定。又因为律师和法官的之间一个是“权利文化”的替代者,一个仅仅是当事人利益的替代者,而这两替代者之间的利益纷争往往在处于平衡时更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这个外在因素的影响有时竟是定性的,它可以使这个案件完全的倒向另一边。

再者,律师对于案件胜诉决定权的掌握并不是如他们当初向当事人承诺的那般坚定。有的律师总是在接到案件后向当事人承诺,此案一定赢,要是赢不了我可以少受或是不受律师费。这样的承诺于当事人看来是大有好处,而最后真正的结果当事人不愿看到时,律师与当事人关于承诺的纠纷就此生起。我认为,在当事人向律师阐述案件事实时,总是侥幸的假想或是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认为,案件是他方有错,自己一点错也没有。而且当事人也总是倾向于只说自己对的地方,不说自己错的地方,这样建立起的事实当然的在律师看来是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而假使律师仅仅是以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定性案件。那么,案件到了法院审理时,由对方所阐释的另一种事实与自己掌握的自己当事人的事实不一致时,由于本身对案件的了解不充分,败诉的几率大那是很有可能的,当败诉的结果已定局时原先的承诺在此即才成为导致律师与当事人纠纷生起的诱因。所以,我认为,在律师受理案件后哪怕自己深信当事人的陈述是正确的,也万不可给当事人做打赢官司的承诺,由于案件单方面的不全面性,到时出现了以外情况,那么这样的承诺就变成纠纷的诱因并进可能导致律师与当事人间的官司发生。

我想,应该做和必须做的就是按照法律的职业规划培养法律人才,更重要的应是让他们以这样的知识找准自己的职业方向并把职业方向的定位与社会的紧缺人才结合起来,我们社会需要的不是学习法学之人,而是学习法学后所被塑造成的高精尖法律人才。这样的法学人才组成的律师队伍才是未来中国法治进程崛起和加快的最好保障和最佳依托。

去律师事务所的心得体会篇4

经过在校期间的理论学习,我对法律专业的基础知识有了一定的理解,理论的应用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展现得异常清晰和易于理解,也许站在法学理论学说的角度,我们无从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以自我的真实水平去检验自我的想象水平时,我想,在此期间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俗话说,“实践出真知”,为了能将我所学到的理论应用到实践当中去,进一步加深对知识的认知和掌握,我选择了到律师事务所中锻炼自己。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是提高动手能力的好地方。

通过近两个月的实习,我收获良多。

首先,通过实习,我对律师这个职业群体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有人说:“律师这个职场,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通过实习,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律师的工作是这样的,:忙,工作压力大;知识更新快,知识面很广;律师不一定要是一个辩论高手,但要是一个沟通高手;律师是一种职业,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律师收入不均衡,“20/80”定律表现较突出。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正所谓案件一进门,双方都托人。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

其次,在实习期间,我掌握了以下的技能:(1)整理文档并归类装订(2)书写基本的法律文书

(3)熟悉律师办案的流程(4)了解与当事人沟通的技巧(5)熟悉法院开庭审案的流程。整理卷宗让我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并且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积累了实践经验,同时也注重了写作技能问题。

这次实习过程中,大量的接触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书,也学习着写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律师函、所函、公司员工制度、合同书等等。虽然大学选修课里面也开了司法文书的课程,但是在现实的运用中,是大大的不足的。由于教学的过程中有不同的侧重性,因此在学习的课程中容易被导师的教学重点所误导,在学习写法律文书的过程更多的注重关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的法律文书,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对普通法律事务的法律文书的书写。但是,这次实习的过程中,实习辅导的律师经过认真的、负责的、耐心的指导,让我从新学习这些法律文书的书写,如法律文书的格式、表达、侧重点等方面。

我的工作还包括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每个单位都有关于案件的整理装订的问题,不过这次的整理装订工作显得特别的认真。因为一直在书写着各样的法律文书,在书写的过程中

总是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在整理装订的案卷材料中,正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的过程,其中的材料就是我们书写的范本,学习的模板。而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

此外,我还跟随律师一同去人民法院听庭审,听完庭审后再写代理意见。不仅锻炼了我归纳总结的能力,还让我切实的感受什么叫庭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去听庭审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

第三,通过实习,我认识到自己作为一名法律硕士专业的学生,离一个合格法律人的要求相差甚远,自身存在着诸多的不足,比如我发现自己的专业知识学得不够翔实、细致。很多具体的小细节根本就不知道。课本知识和实践操作完全是两码事!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

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与此同时,让我发现以前对法律的认识存在不少的缺陷,学习的理论过于格式化,过于“案例化”。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而对社会问题的敏感性还待以后慢慢的培养。这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一个基本的素养,因为法律解决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问题,对这一个基本问题存在误差可能直接就导致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的巨大失误。作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培养良好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执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良好关系,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径之一。

另外,通过和所里的实习律师和律师交流,大家都认为做人是做律师的前提,一位好的律师,首先就应该是一位人格高尚性格诚实勤快上进的人。师傅就曾经教诲我,作为一名女律师,要以专业素养征服对手,而不是凭借出色的外表和深厚的关系。我对这句话深以为然。许多业内业外的人都强调,女律师要做得成功,一定要肯付出。什么才算是“肯付出”?牺牲亲情、友情、爱情?出卖肉体、人格、灵魂?我觉得都不是。原最高法院副院长,在位的时候叱咤风云炙手可热,可是靠某些手段获得的财富,在口袋里还没有捂热,就成了之徒。所以,律师不是不可以搞关系,律师不是草木,也有人情味,和法官和当事人和一切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人,我们都要和他们搞好关系,这也是一种快速提升自身水平的方法,但是要注意把握一个度,防止过犹不及。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也遇到了很多的问题和困难,不仅是专业知识方面,还包括与人交流,融入社会的能力上,毕竟社会和校园生活是不同的,残酷的现实让我明白要想在这个行业中生存就必须使自己先强大起来。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在某种程度上讲提供的也是一种商品,那也就会有知名和不知名的区别,毕竟每个人能力、水平、经验不同,针对不同等级的商品服务,消费者给予不同的、有差别的待遇很正常,在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还没有完全锻炼出来的时候,实习律师不应该产生一步登天一蹴而就的思想,没有学会平稳地站立就想飞奔,是急功近利的表现。而且也不应该仅仅只看到老前辈的辉煌,要知道作为开拓者和先驱者,他们经历了比我们更为严格地磨砺。

所以,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努力提升自己,抓紧充实自己,在步入社会之前让自己具备更多的技能和涵养,机会总是提供给那些早早做好准备的人,在外部机遇还未成就的时候就要抓紧时机练好基础,养精蓄锐,在一天一小步的努力中,让自己成为一个有前途的人。

以上就是我在实习过程中的心得体会,面临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和看似不太光明的前景,实习让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努力目标和前进的方向,我会努力完善自我,弥补不足,争取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和综合素质,希望将来在法律这一行里会有我的一片天地。

去律师事务所的心得体会篇5

1、在人际交往方面

刚进律师事务所的时候,一张张陌生的脸孔着实让我有些恐慌和紧张。平时在学校里同学之间,由于大家都没有真正踏上过社会,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间,总是略显稚气。但我知道,在社会里,就是纯粹的尔虞我诈了,人际交往确实是我这次实习中的一大课题。所以在踏入律所之后,我始终保持微笑,主动地向其他律师们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帮他们倒茶,主动打扫会卫生,做我力所能及的事情。没过几天,他们就逐渐接受了我。他们也放心地把一些手头上的工作交给我去做。负责指导我的师傅陈律师也带我出去,参加咨询、会见委托人、会见当事人、调解、庭审等等。这次实习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尤其要注重对沟通能力的培养。

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我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我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要向他们学习更多的知识和做人的道理。

2、在工作上

我的实际工作主要是整理文书。陈律师细心教导了我格式的写法,然后把他积存的一大堆资料交给了我。内容虽多,但是熟能生巧,没几天,这些法律文书就都搞定了。其实作为律师,在事务所呆的时间并不多。来事务所咨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所以单纯地呆在律师事务所里,能学到的东西是相当有限的。幸好陈律师经常带着我出去走走,比如去监狱会见当事人,去调查取证,去做法律咨询等等,让我从中受益匪浅。

3、关于律师职业。

所谓看人挑担不吃力。很多人觉得律师是非常轻松的职业,整天不用呆在办公室里,到处走走,钱就来了。通过这次的实习,我体会到了其实律师工作也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完成的,何况当今的社会,这么多的律师,这么多的律师事务所,相互间的竞争如此激烈,每一位律师都非常辛苦的利用毕生所学来服务大众的。

想到这些,我也不禁联系到了自己。所谓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通过这次的实习工作,我认识到了自己所学与现实社会的需求之间的差距。

1、理论修养不够。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案件所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但是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那么少,只有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这个成语的含义。在以后的时间里,我会特别注意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增强理论知识修养,多参加实践活动,提高实践能力。

2、缺乏工作经验。

在学校的时候总是以理论学习为重,缺乏社会实践。以至于在走向社会的时候,不能很好的适应社会。我会更加注重能力的培养,增强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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