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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书目读后感6篇

读后感可以促使读者思考作者的意图和文学技巧,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分享我对主题和角色的深入洞察,下面是58心得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必读书目读后感6篇,感谢您的参阅。

必读书目读后感6篇

必读书目读后感篇1

这个月我们班共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草原上的小木屋》,是英国的罗拉 .英加尔. 槐尔特写的, 我非常喜欢它。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劳拉一家人离开威斯康星大森林,驾着马车,经历了重重困难搬家到大草原居住的故事。劳拉一家人是当时第一代西部拓荒者的缩影,他们一家人生活在风景如画的草原上,但也时时存在着威胁与危险。熊熊燃烧的大火他们不怕,重建房子的辛苦他们不怕,被狼群包围的威胁他们也不怕她们用行动与智慧克服了种.种困难。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劳拉一家人坚强的意志与毅力。他们经历的是常人不能经历的,他们在中途受到过伤害,可她们没有哭泣,也没有放弃,他们选择了坚强,她们的日子过得虽然艰辛,而那简陋的小木屋里却充满了爱,装满幸福。

现在,我们从小就有了爷爷奶奶的照顾,爸爸妈妈的呵护,还住在宽敞明亮的房子里,吃着营养的饭菜,穿着美丽的衣裳,还有随时都可以吃的零食。但是,每当遇到困难时,就容易放弃,我们少了一种信念,少了一种坚定,少了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

而这本书就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心中一定要有爱,有坚定的信念,有坚持到底的决心,相信自己能做好这件事,你就一定可以成功。

必读书目读后感篇2

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它给我的感觉是深沉的,懊悔的。我能感觉得到作家写它时的沉重,忏悔和渴望赎罪。

这本书和其他的小说不同。这本书全文的感情一直很平稳,没有刻意加工的大起大落,全文像流水一般流畅,以平淡的字句反映出了内心深处的感受,给我,给读者的心灵带来了极大的撼动。一般讲人性的书都会以一种黑暗的角度来描述,其实这种书我一点不喜欢,因为它们大多都很压抑,我亦不喜欢那些书的作者,因为他们给人一种卖弄学识以及阅历的感觉。而追风筝的人 的作者却真实的让人感觉到他心中的情感,丝毫不做作。

我喜欢文中的哈桑,因为他忠诚,真诚。他不仅一次的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 每当我看见这句话,我的心中都充满了感动和震撼。哈桑对阿米尔的感情绝对是绝无仅有的,我想他真的拿阿米尔当朋友,而且是可以献出生命的那种。但阿米尔不那么想,他从不把哈桑当朋友,他嘲笑他昧,甚至于在看到哈桑被欺负时,选择独善其身。尽管他事后很懊悔和羞愧,但正因这份懊悔和羞愧,他犯下了更严重的错误。他陷害了哈桑,陷害他偷东西。哈桑和他的父亲离开了,但哈桑对阿米尔的感情还未终止。

当阿米尔和父亲到了美国时,他对在阿富汗的哈桑感到非常抱歉,当他回到阿富汗想要赎罪时,却被告知身为他弟弟的哈桑已经死了,只留下了一个儿子还在继续受苦。阿米尔费尽千辛万苦把他从自己的老敌人手里救出来,并带到自己身边抚养。当他和侄子一起放风筝的时候,他仿佛又看见了儿时快乐的自己。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或是赎罪,或是追梦,其实这并没有什么条件,但我们一定要去追,要有追的勇气。

放风筝的人在前面跑,而追风筝的人一心一意的在后面追,或许这也是一种幸福吧。

必读书目读后感篇3

追风筝的人,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风筝去追逐,也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够追到属于自己的风筝。

两个孩子,一个有点怯弱,一个却懂得挺身而出,第一个叫阿米尔,第二个叫哈桑。一个是少爷,一个是仆人,在阿富汗的风筝大赛中,哈桑帮助阿米尔得到了第一,但是从那时开始二人就分开了,这篇背叛与救赎的故事就展开了序幕。

阿尔米为了得到爸爸的称赞而赢得了比赛,而哈桑却保证帮助找回第二名的风筝而表示阿尔米的战绩,但是事情的结局并不是都那么的如意,哈桑在拿回风筝的途中,被仰慕纳粹的普什图族孩子阿塞夫拦住,让哈桑交出风筝,但是哈商却是坚持不交出风筝,而后被阿塞夫强暴了,这一切都被远处的阿米尔看见了,但是他因为怯弱并没有站出来,而是选择了离开。其实每一人都在选择,或许有的勇敢,有的怯弱。

也许是因为哈桑走的时候的那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让阿尔米去阿富汗救了哈桑的儿子,又或者是拉辛汗的那一句,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喜欢书中的阿尔米,我认为一个人回转赎罪是非常难的,而且对于那时战乱的阿富汗,一般人回去都是要没有命的,但是阿尔米却不畏艰辛去到他的故乡,找到他所要救赎的人。非常不幸的哈桑的儿子也遭遇了和他相同的事,被救出来的索拉博认为自己不干净,又因对无法获得美国签证,必须要在孤儿院,而自杀,好在最后被救活。但是也变的寡言,故事结尾阿尔米拿着风筝对索拉博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索拉博也因为风筝变回了真正的孩子,或许这就是最好的结果吧!

毕竟阿尔米所犯下的错,用他的行动证明了,他不再懦弱,而是勇于站出解救别人。或许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条成为好人的路,也希望我们也真的能做一个勇敢的自己,不屈服一切黑暗势力。

必读书目读后感篇4

今天,我从一棵“树”上,摘下了一枚散发着阵阵清香的“树叶”,这枚“树叶”里包含了许多故事,有难忘的,也有有趣的,我在一旁读得时而哭,时而笑,这本书真有趣。

一开始我看到题目,就想这本书一定是写景的,不然就是写童话故事,看了才知道,这位作家写得真可以称得上“妙笔生辉”,特别是那一篇《我的傻瓜妈妈》,作者把她描写得栩栩如生,恰是从书中“走”了出来。如果我把它改写成《我的傻瓜爸爸》的话,我的作文一定能拿高分。

让我捧腹大笑的是《敏豪森男爵在战争中的奇遇记》。当那个男爵陷进沼泽时,提着自己的辫子,把人带马的从沼泽里拔了出来。

还有一个故事,讲了一只小黑鸡,它的名字叫“我们的小娇娇蓝眼睛绿嘴壳红冠子飞毛腿机灵的脑袋乌黑的羽毛爸爸妈妈的小宝贝”。哎呀!我还是第一次听过这么长的名字呢,共有36个字!一次,小黑鸡在吃草,突然飞来一只鹰,鸡妈妈赶紧叫它的名字。结果名字太长,还没念完名字小黑鸡就被叼走了。如果小黑鸡改名为“小黑”或短一点的名字的话,就不会出现这么“悲惨”的“事故”了。

还有一篇,叫《父亲和作业本》。里面讲父亲为“我”上学,省吃俭用地帮“我”凑钱买作业本,父亲让“我”每一个小本子每一页写30排,每排写30个字,正面写完写反面。虽然父亲没文化,但他会数数,每天晚上,父亲都会帮“我”数数,还要一页一页地数。

每次数完,他都会夸“我”:“我的娃,没费没费。”在“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的作业增到了三本,父亲更是努力地为“我”凑钱,。

一天,“我”正在写作文,父亲突然朝“我”大吼起来,父亲指着“我”的作文开头的空两格上,“我”解释道:“老师规定开头要空两格。”父亲翻到了作文开头,两个字的题目占了一行。那天父亲和母亲吵了一架。四年级的时候,父亲在城里打工,发现城里的小朋友只写正面不写反面,于是把那些本子买回来,这些只有反面的作业本一直陪“我”到了高一,字里行间。我们分明看到了一对父子的怀念与爱。

这就是这片“叶子”的一点故事,它陪我过了一个有意义的暑假。

必读书目读后感篇5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必读书目读后感篇6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面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己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美好.“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希望这一切可以定格在那一瞬间.

悲剧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一定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择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择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后来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当阿米尔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失去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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