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作文,我们可以自由地构建故事情节和塑造人物形象,培养我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优秀的作文是一本书,记录下我们的成长和进步,以下是58心得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6篇,供大家参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篇1
这个寒假,我读了不少书,但我最喜欢的的一篇是日本作家泽本嘉光的第一本小说《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
这本书讲述了少女小光迎来了她家的新成员,一只前脚裹着白毛的小狗。妈妈给她取名袜子。妈妈常教给小光,要和袜子交朋友,不要忘记与狗狗的十个约定。小光似懂非懂地点头答应。在成长的日子里,母亲的突然辞世,父亲的辞职,有意义的工作,第一次独自生活…...小光的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小光和袜子都努力遵守这十个约定,直至袜子死去的那一刻。
与其说是小光养了袜子,倒不如说是袜子养了小光。袜子代替了突然辞世的小光母亲,在小光伤心,难过时不顾一切,想尽办法的安慰小光,让小光开心起来;袜子也改变父亲,让父亲回家陪伴小光,让小光不用靠那只玩具熊来代替爸爸;袜子使邻居老爷爷一边说着我讨厌小狗,一边又抱着新养的小狗在外边散步。这一切,都是因为袜子的到来而改变了。
在这十个约定中,让我最感动的是第十个约定:当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请你目送我离去,因为有你在我身边,我才能幸福的去天堂。所以,请无论如何不要忘记,我一直爱着你。这个约定是在袜子死后,小光与爸爸,阿进君收拾袜子小屋时发现的。小屋下有一个大坑,是袜子挖的,从这里面发现了妈妈给小光的信,妈妈的照片,妈妈不忍说出的最后一个约定。读完后,我深受感受,也无法准确的形容自己的心情,或许是感动于袜子与小光那亲人一般的情怀吧。
如果你也养着小动物,你与他们有什么约定,不管有什么约定,你一定不要忘记,要永远遵守下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篇2
现在是资讯科技的时代,但是在网络世界中却隐藏着许许多多的危机,所以大家一定要小心谨慎,才可以在网络世界里快乐的学习,开心的寻找新知识。
当我们使用网络时必须要知道一些原则,例如:没有经过作者同意,不可以将别人的档案放在网络上,要引用别人的文章时,要注明资料的来源,当然也不可以上一些色情、暴力或盗版等不当的网络资讯,大家都要好好的从网络上选择适当的网页,来充实自己,但是有时玩一下小游戏,让自己放松一下,那当然就没问题啦!
网络的世界非常广阔,里面的知识包罗万象,但也充满危机,例如参加网络活动却不小心将个人资料的信息泄漏而遭受到诈骗或浏览不明网站而导致电脑中毒等,这些都是上网时要注意的事。
正确的使用网络能让我们增广见闻,错误的使用网络会让我们身心不健康。在上网时经常看到一些不明的网站一定要立刻删除或关闭,这样除了能防止受骗也能防止网站让电中毒,另外也不能太过沉迷于线上游戏,太过沉迷于于线上游戏会影响生活作息也会影响视力的健康。
网络里的资料很多,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它都能给你答案,但一定要正确的使用电脑才会对我们有益处,不当的使用电脑只会让我们的心灵负担更重而已,并不会帮我们解决生活上的问题喔!
在网络世界中隐藏着无限危机,例如参加抽奖活动却不小心泄漏了个人资料,可能引起诈骗集团的觊觎;或是在网络上浏览了不该看的网站,造成电脑中毒,得不偿失;也有人在网络上因为匿名留言的关系,以为不必负责任,因此大放厥词,无所根据的批评,反而触犯法令。因此四月份来请大家以网络安全为题,呼吁所有小朋友谨慎在网络世界中漫游,小心安全,也欢迎参考下列网站的资料喔!
希望大家能正确的使用网络,让你我能够快乐的学习到更多的新知识,留下美好的回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篇3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篇4
在我思想里,狼是极其凶猛残暴的物种,让我为之改观的,是我读到过的一本书《狼国女王》。
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沈石溪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可想而知,故事有它神秘有趣之处。
大多数时候,我们意识到狼捕杀弱小动物,场景惊心动魄。其实这只是它们必不可少的生存方式,是生存之道,是无奈之举。只有不惧生死的挑战和防卫,才能成为生物界威严而可怕的存在。狼异常勇猛,对于任何物种而言,虽比不上人类的进化,却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沈石溪笔下的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唯一的女狼王。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狩猎的危险和外族的入侵,王者的责任感让它奋力突破极限,一次次创造了奇迹,树立自己在狼群中的威信。
故事中,一次虎口夺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了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紫葡萄经历无数灾难和痛苦,危险和挣扎,无奈和坎坷,柔情和关爱,却凭借着自己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出一段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我感受到它对待生命的态度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智慧!为狼群而欢呼,也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这是一只带领狼群历经生死,不退缩,不逃避,直至打败对手的狼。
紫葡萄是一个杰出而伟大的领袖,它靠的不单是汗血、武力逼迫,才赢得团队的跟随和支持,靠的是有正确的领导方向和可行性的决策方针,从而征服个人及群体,展示对自己和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狼的世界,让我不禁心生敬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篇5
最近,我在图书馆中看到一本书,而且是我最喜欢的书,我一直都很想借,可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借上。这次,我终于借到这本书了!你们想知道那是一本什么书,可以这样的吸引我吗?哈哈,那就是——《秘密花园》!至于这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主人公是谁,以及主要写了哪些内容,且听我慢慢道来。
?秘密花园》是属于“最畅销的世界名著阅读系列”,应该是小说类型的图书。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玛丽,她是一个出生在印度的英国小女孩,从小父亲不在身边,母亲无心照顾她,一群仆人对她言听计从,这让她养成了“公主脾气”,几乎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世事难料,玛丽的父母因为霍乱去世了,从她一出生就照顾她的奶妈也去世了,幸免于难的她被送到了英国叔叔家中。这本书中其他的人物分别是叔叔家照顾她的仆人玛莎,玛莎的弟弟迪肯,花园里的花匠季元本以及叔叔的儿子柯林。
这本书主要写了,玛丽无意中从仆人玛莎口中得到一个秘密——婶婶最爱的花园,叔叔因失去心爱的婶婶,把花园封锁了10年,这让玛丽好奇了,于是她开始了探寻之路。一次偶然的机会,玛丽走进了这个花园,并结实了好朋友——迪肯和花匠季元本,还认识柯林,柯林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每天都想着自己就要死了,遇见玛丽之后,他学会了而面对,不再逃避,他们一起分享着花园里的快乐。直到玛丽的叔叔因为想念妻子,走进花园,看见以前病怏怏的儿子,竟然变成了一个健康快乐,充满欢笑的男孩。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是不是迫不及待的想见到它了,那还等是么呢,快去找它吧!记得它的名字叫——《秘密花园》。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一秘为大家带来的6篇《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更多精彩的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一秘。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篇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居于英国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4号楼梯下的储物间的男孩哈利。波特,他自幼父母双亡,他和他的姨夫德思礼一家,还有表哥达力。德思礼一起生活。他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他经常被达力欺负,没有人和他做朋友。
某天,他收到一封信,却被姨夫百般阻拦看信,姨夫也使出了浑身解数阻拦,却不能阻拦哈利波特看信。他从信中得知,他被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录取了。不仅如此,学校还派人来接他,他从派来接他的巨人海格那里知道,他的父母被黑魔王“伏地魔”所杀,而他自己却大难不死。
哈利还从海格那里知道了许多魔法世界的事情:对角巷、古灵阁、破釜酒吧、魁地奇球……
哈利波特于九月一日登上了去霍格沃茨的列车,在学校里,他交了两位很好的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还成为了学院魁地奇对的找球手呢。
一次,哈利偶然知道了“魔法石”;还知道了伏地魔想偷走它。哈利、罗恩和赫敏偷偷穿过藏魔法石的活板门,成功阻止了伏地魔得到魔法石。哈利还从校长邓布利多的言语中得知自己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命运……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就像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卷,描绘了一个生动、真实的魔法世界;而且本书的细节处理的十分到位,不会前言不接后语;再者,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令人不忍释卷,读完后大呼痛快。
本书续集,如《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都十分有趣、好看,在此我也推荐给大家阅读。
我有一个坏习惯,每次只要一看书,我就要打瞌睡。可我已经改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改掉吗?请听我漫漫道来。
有一天下午,我闲着没事儿干,就到书柜里拿出一本叫做《三国演义》这本书。当时,我很好奇,不知“三国”是哪三国,一个中华民族怎么会有三个国家,“演义”大概就是故事的内容了吧!我翻开这本书,第一章就是“桃园结义”,看着这四个字,我感到莫名的熟悉,原来在小学的时候,我的班主任程老师已经跟我们讲过这个故事了!
我不由自主地露出了自豪的笑容。我看了一下目录,故事的名字真精致,真新颖。我一口气就看了四章的内容,却一点儿也不要睡觉,反而更想看了,更想知道下面的内容。我喝了一杯水,就继续往下看,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书,我也看了一半了,我没有感到半点疲倦,只是打算着明天接着看,一定要把书看完。
有好几次我看作文书的时候,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作文书可真起到了催眠的作用。而且我看《老人与海》、《呐喊》、《少年维特之烦恼》……都会想睡觉。但看《三国演义》、《水浒传》、《上下五千年》……都会越看越有劲。我这才知道了为什么。原来,我自己还不知道我很喜欢看历史故事,现代的都不喜欢看。其实我看电视又何尝不是呢?我很喜欢看古代篇,但不喜欢看现代篇。
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抱着像看古代书一样的心情看,所以,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没问题了。但最喜欢看的,还是《三国演义》,因为这本书让我对所有书都起了兴趣。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
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
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用智慧让自己更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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